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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

来源: 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处 发布时间:2019-09-09 字体:[ ]

为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如皋市和海门市前期试点工作经验,近日,南通市司法局、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

根据《实施办法》,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将择优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律师库,组织为符合三种情形的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同时对人民法院与法律援助机构的衔接配合、终止法律援助的情形、未依法获得律师辩护的处理、辩护律师的权利和义务、律师执业权利快速处置机制、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培训管理等作出了规定。

市、县两级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将进一步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衔接,协调解决试点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办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认真落实在人民法院派驻值班律师制度,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法律援助经费,强化试点工作推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