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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三阶段三强化全面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来源: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发布时间:2020-07-28 字体:[ ]

2017年以来,南通市按照“有计划、有重点、分层次”的总体思路,通过个别试点、全面推行、深化落实三个阶段,强化组织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强化督查考核,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强化组织机制,“三项制度”推进有序。个别试点阶段,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形成试点工作方案分别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并建立市政府“三项制度”协调领导小组;启动试点后,召开全市推进会和新闻发布会,扩大试点工作的知晓度。全面推行阶段,通过专题调研、工作简报等方式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召开全市现场推进会,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部署全领域、全范围、全覆盖推行“三项制度”。深化落实阶段,省内率先成立行政执法监督委员会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全市行政执法工作,以落实“三项制度”为主线,制定实施年度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三项制度”体系完备。打造一个平台,制定两项标准,出台三个实施办法,形成四张清单,建立若干配套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的“三项制度”体系,实现按制度办事、靠制度落实。“1”个平台。建立南通市行政执法统一公示平台,抓牢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归集公示全市各类行政执法数据,实现执法事项、过程、结果一网通查。“2”项标准。制定执法记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和记录执法过程拍摄标准,加强执法机关执法装备建设,规范执法记录装备使用程序。“3”个办法。出台《南通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南通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南通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4”张清单。梳理公布行政执法主体清单、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职责权限、法定依据、执法程序清晰明了,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和内容具体固化。“N”套制度。市各执法部门结合各自执法实际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配套制度,形成了一整套较为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为落实“三项制度”提供了保障。市发改委出台《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细则》;市市政和园林局出台《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完善合法性审核机制实施办法》《南通市市政和园林局文书示范文本》。市生态环境局将标准化手段引入执法管理,着力构建以岗位、行为、裁量、保障等四大类200多项标准规范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环境执法标准体系。

三是强化督查考核,“三项制度”成效显著。将“三项制度”推行情况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指标考核和常规执法案卷评查指标,并实行月度考核通报制度。依据国务院指导意见和省实施方案,结合地方实际,将“三项制度”工作要求细化分解为39项具体指标,开展全面自查和重点督查,组织各级执法部门对照分解表“回头看”,对标对表,逐项找差距抓落实。完成“三项制度”推行情况全面调查,精心设计制度建设、“三项制度”推行情况、法制审核人员名册共五张调查表格,建立各级执法部门“三项制度”制度建设情况、“三项制度”运行现状和法制审核人员数据库。36个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共配备4325件音像记录设备,其中执法记录仪3167台,共建有音像记录场所241间,其中,询问室223间、听证室18间。全市现有专兼职法制审核人员1143人,占行政执法人员的5.68%。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100%,一般程序处罚决定100%法制审核,市交通局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100%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行以来,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2019年,全市行政复议案件数1115件,同比下降29.61 %;行政诉讼一审案件1572件,同比下降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