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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345”工作机制推进信访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来源: 海安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7-06 字体:[ ]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参与预防、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的作用,海安市司法局联合信访局、公安局、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等部门,创新“345”工作机制推进信访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积极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海安样本”,实现“源头预防不激化、就地解决不上交”目标。

建好“三张网”。一是市级层面。成立访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实施“1+4”(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公安警务室、百人信访评议团、律师顾问团、心理咨询室)访调对接工作机制。二是区镇层面。由信访和司法所实行来访、调处直接对接,实施“2+4”(2名调解员+1名公安民警、1名律师、1名信访干部、1名司法干警)访调对接工作机制。三是村(社区)层面。实施信访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工作,推行“1211”(1名村(社区)干部2名调解员、1名村(社区)法律顾问、1名专职网格员)访调对接工作机制。

健全“四项制度”。一是联席会议制度,二是信息互通制度,三是预警排查制度,四是跟踪回访制度。

落实“五大任务”。一是建立精干高效的对接机构,二是派驻运行有序的调解组织,三是明确依法依规的调解范围,四是执行严格规范的调解程序,五是实施职责明晰的指导管理。(徐向东、王国庆、秦晖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