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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委政法委书记李学义调研社区矫正工作

来源: 通州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10-08 字体:[ ]

通州区司法局积极探索社区矫正损害修复模式,围绕“实战化、扁平化、智能化”要求,打造社区矫正中心,取得良好成效。9月30日下午,通州区政法委书记李学义到社区矫正中心专项调研全省社区矫正现场会成果和下一步工作,对社区矫正“通州模式”的创新和实践探索给予高度评价。

一、“通州模式”创样板,提升知名度。一是强化认识抓学习。聘请东南大学、南通大学4名专家教授为“综合治理-损害修复”研究顾问,反复组织研读《解读被害人与恢复性司法》《社区矫正中的社区参与模式研究》等理论知识和省厅相关文件,深化提高思想认识。二是理论转化抓试点。在全区明确五个司法所重点承担试点任务,以承办省“社区矫正损害修复理论实践研讨会”为契机,交流理论和实务创新成果。三是推广成果抓宣传。专门开通了“南通州微修复”微信公众号,增设损害修复专栏,实时推送“一所一品”“我的矫正故事”“我的修复故事”等,生动展示社区矫正损害修复成果。

二、“智慧联通”聚合力,拓宽覆盖面。通州区司法局边试点、边推进、边规范,逐步形成了系统化、规范化的社区矫正损害修复制度体系。一是构建科学的分类管控体系。按照矫正类型、犯罪故意、悔罪表现等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分类管控,逐步形成了以积分预警和分类分级认定为主干的分类管控制度体系。二是细化优化分类分级处遇标准。对不同类别等级的社区服刑人员适当拉开处遇级差,完善激励机制,最大限度调动社区服刑人员“自我矫正”的主动性。三是完善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将全区35名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区别于其他社区服刑人员,组织社会力量互帮共促,协助做好衔接配合、教育管理等方面工作。四是规范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制订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审批及准假期间安全监管制度、脱逃追逃社区服刑人员处置规范等文件,用好定位手机、电子腕表、生物考勤机等电子监管设备,完善“日巡查、周通报、月研判”常态化巡查机制,及时惩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探索被害人保护工作机制建设。成立南通市通州区被害人保护协会和经济救助资金管理委员会,建立健全被害人保护协会工作标准,出台《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协会通过区司法救助基金划转、各镇(街道)牵头筹集等方式,先后筹集专项资金53万元,已对12名贫困被害人发放救助资金24000元。

三、“专款专用”重实战,科学建立平台。我们申请区财政拨款约200万元,为“一中心一院一站一会”软硬件建设提供经费保障。一是按照“功能设置科学、设施配套齐全、队伍健全稳定、管理运行规范”的标准,建立全省一流的社区矫正中心。二是依托通州职业高级中学成立“阳光学院”,开展“感恩、励志、奉献、法治”四项主题教育活动,三是依托十总“鑫生家园”和兴仁亚振家居公司成立“爱心服务站”帮扶基地,为有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就业技能培训、紧急救助、临时性过渡性安置等适应性帮扶。四是成立通州区被害人保护协会,发挥第三方力量。建立“自主自愿”授权机制,升级“理解谅解”协商机制,拓展“多通多达”建议机制,构建“全程全时”评估机制,为325名被害人提供“一站式”服务,修复了173名被害人与服刑人员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