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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率先开展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谁执法谁普法”专项履职评议

来源: 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发布时间:2021-08-16 字体:[ ]

为深入推动《长江保护法》宣传贯彻,南通市与8月12日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长江保护法》“谁执法谁普法”专项履职评议,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于8月12日联合召开专项履职集中评议会,推动《长江保护法》取得最佳的实施效果。

一是点上深化与面上延伸并举。紧扣《长江保护法》这一专门法,进行“谁执法谁普法”的专项评议,这在全省尚属首次。以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为“点”,以落实部门普法责任清单为“面”,以点带面、以面促点,开展专项履职评议,既能加强《长江保护法》的宣传教育、贯彻执行,又能推动各机关部门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广泛宣传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回应百姓法治需求,共同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跑赢“八五”普法规划新赛段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工作展示与学习交流并进。履职集中评议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13家市级职能部门围绕“纳入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系统内法治教育、面向社会开展普法以及社会效应”四项“谁执法谁普法”内容,依次汇报宣传贯彻《长江大保护》的落实情况、推进举措、特色亮点和工作成效,接受专项评议,既是亮出各自“履职成绩单”的展示平台,也是学习其他单位特色举措的有效载体,有利于及时总结发现长江大保护职能部门在普法责任制落实过程中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推广典型经验,不断提高国家机关普法工作水平。

三是自我评估与行业评价并重。进行专项履职集中评议前,向各职能部门下发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专项履职评议的标准和要求,倒推各职能单位对照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巩固提升、查漏补缺。作为普法的主管单位,市法宣办严格按照普法责任制要求,通过听取履职报告、查看工作资料、日常工作反馈等专业评估方式,结合社会评议,综合评定各单位履职情况的优秀、良好、一般、合格、不合格等次,并将评议结果进行通报,保障了评议的客观公正公开,有利于推动各职能单位进一步认识《长江保护法》宣传贯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共同唱响保护长江的南通之歌。

四是人大监督与群众评议并行。市人大作为监督法律实施的机关,把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作为人大监督的重点事项,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专门参加集中评议会听取履职报告,是市人大对《长江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有力监督,也是督促各地各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有效推动。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代表、群众代表、法律专家等组成的专项履职评议组等人员参加集中评议会议,并由南通大学法律系教授韩裕庆代表专项履职评议组进行了点评,从群众的角度对各单位履职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体现了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的价值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