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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四项措施推动法治文化精品创作

来源: 通州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9-04 字体:[ ]

自2016年以来,通州区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大力实施法治文化精品创作,创作一批“接地气、高质量、有影响、受欢迎”的法治文化精品力作。法治曲艺类作品《审舅舅》荣获“中华颂”第七届全国小戏小品曲艺大赛优秀剧目金奖,法治小品《村支书的星期天》、《错爱》、法治微动漫、微电影《爸爸我等你回来》、《不要乱搭乱建、不要乱丢乱扔》等作品均获国家级奖项。反映环境整治攻坚战的微电影《我的家在川姜》获省“263”故事视频版一等奖。

一是强化打造精品意识。在创作法治文化作品时,坚守鲜明的精品意识,潜心挖掘和创意新项目,把握时代主题脉搏,围绕群众需求和时代发展趋势,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努力使法治文化作品达到四个要求:具有强烈的时代特征,讴歌时代的主旋律;具有创新精神和强烈的吸引力、感染力;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具有很强的生命力,能在较长时间内发挥作用。

二是培育一流法治文化创作队伍。区级层面成立了法治文化创作中心,组建了通州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专家组,聘请杨洁、许君、张贺林等同志为通州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专家组成员。充分发挥区剧目工作室、“名人工作室”效应,健全配套制度,推崇高端人才,壮大法治文化能人队伍,增员增能,增品增效。

三是营造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氛围。把法治文化作品纳入文学艺术创作、舞台艺术表演、电影电视剧动漫制作。通过举办法治书画、摄影、戏剧等各种艺术沙龙,搭建学习交流平台,激发创作灵感才。充分发挥文联、各文艺创作协会作用,组织法治文化作品创作人员开展采风走基层等活动,创作一批贴近社会、贴近生活,传播正能量、有影响的法治文化作品。

四是组织法治文化精品惠民活动。以实施百场精品文艺演出政府为民办实事为平台,把一批具有通州地域特色、贴近群众生活的法治文化作品送到基层、到乡镇、到群众中去。让优秀作品在高密度的演出中不断接受观众考评、打磨,从而使精品更精,获得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