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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四抓聚四力”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来源: 南通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5-15 字体:[ ]

南通市司法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围绕强基固本、提质增效、服务中心,不断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一是抓牢基础保障,着力提升“硬实力”。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加强司法所业务用房、装备设施、改革创新及政法专编保障。联系区镇街道一体统筹司法所保障措施,改善司法所业务办公条件,确保司法所有符合规范化建设的独立办公业务用房。加强对司法所业务经费的保障,落实专项经费,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项目列入预算之中。建立装备管理台帐,明确司法所装备管理员,司法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及时更新维护,做到账物相符,底数清、情况明。依托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配备智能化信息化设备,提高工作效率。以信息化提升司法所工作规范化水平,相关做法在全省“智慧法治”高质量建设应用推进会上交流。

二是抓严内部管理,着力提升“软实力”。指导出台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引手册,规范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优化司法所职能定位,落实省司法所工作责任指导清单,召开司法所职能建设推进会。指导司法所因地制宜开展“一所一品”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质效,做到有规模、有品牌、有口碑、有内涵。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入融合,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法治专业素养和法治实践能力,持续擦亮党建业务融合品牌。出台条目式镇街合法性审查工作标准,为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供更好智力支持。制定并下发《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评价办法》,从组织机构、队伍建设、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设施等5个方面对全市司法所按照标杆、优秀、达标三个等次定期考核评价。

三是抓实工作职能,着力提升“内核力”。出台《司法所职责任务清单》《关于全面推进全市司法所分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南通市司法所内部管理规定》等文件。明确司法所工作职责,重点就司法所参与重大事项审核、指导监督乡镇(街道)行政执法活动、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等方面进行突出强调、详细说明。推动县(市、区)以两办名义出台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性文件,实现司法所长常态化列席乡镇(街道)党政联席办公会议、“三重一大”事项讨论会议,全面提升司法所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贡献度。

四是抓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战斗力”。深化司法所分类建设,着力补齐各所短板弱项,推动整体协同发展。持续开展司法所培优升级活动,统筹资源,优化配置,大中型司法所建成率达80%以上。在提升全市基层司法所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素养和法治业务能力上下功夫,2023年市、县两级组织开展培训班54次,司法所工作人员参训率达100%。着力强化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年轻干部的业务骨干作用,开展全市司法所年轻公务员“青苗杯”岗位技能竞赛,不断加强法治专门队伍管理教育和培养,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司法行政队伍。各地先后启动司法所长“焕新”工程、“扶海青锋.执法青兵”“司享汇”等活动,着力锻造一支讲政治、重实干、守规矩的高素质司法行政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