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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四个倾斜”以民为本

来源: 南通市法律援助基金会 发布时间:2018-05-21 字体:[ ]

5月18日,南通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召开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扩大)会议工作报告,理事长宋飞作工作报告。

2018年,南通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以为民惠民为中心,转变案件资助模式,提高资助案件质量,加大宣传力度,围绕民生法律服务需求,在基金会资助项目的设计、创新上花心思、下功夫,以民为本,法治惠民。

一是项目资金向法律援助宣传方面倾斜。加强与南通日报、江海晚报、电台92.9频道等媒体合作,主动通报法律援助工作动态和日常活动,办好专版专栏和专题节目。充分利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与网民互动,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提升法律援助公益事业影响力。加强与市文明办联系,刊发法律援助公益广告,让百姓进一步知晓法律援助工作。继续资助县(市)区局,运用墙体广告、流动标语等宣传方式,将法律援助宣传推向乡镇(街道)、村(社区)。积极参与“4·8司法日”联动服务等大型宣传活动和法律援助开放日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材料和12348宣传产品,通过宣传搭建有效的法律援助公益平台,扩大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和基金会社会公益形象。

二是项目资金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倾斜。2018年,南通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完成年办案1万件以上的目标任务,让更多的贫困弱势群体获得法律援助。基金会拟对办案数量和质量提升较大的援助机构给予资助奖励,鼓励各地多办案、办好案,为更多地困难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帮助,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是项目资金向法律援助办案重点倾斜。2018年,基金会将对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案件的资助模式作新的调整,使之更趋科学、合理,资助规模较往年也有新的增长,使更多困难群体受益于法律援助,受益于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资助。继续加强对涉及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盲聋哑残疾人、老年人的各类案件的资助。加大对刑事法援案件的资助力度,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新增行政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的资助,提高行政诉讼法律援助案件资助的比例,扩大社会影响。同时,对案情疑难、复杂和律师投入精力较多、社会效果较好的案件,可由承办人随时申报,作为重点资助案件评定等级上浮一级。

四是项目资金向法律援助基层站点倾斜。为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和规范各地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2018年,基金会拟对软硬件设置规范、业务开展高效、作用发挥明显的法律援助工作站进行资助奖励,鼓励和推动基层站点进一步提升运作的实效性,畅通基层困难群众申请渠道,让广大群众获得更加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