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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司法局“加减乘除”共建绿色河道

来源: 海安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05-19 字体:[ ]

海安市司法局认真履行河长制联系部门职责,运用“加、减、乘、除”法,与东塘河沿线三镇合力攻坚克难,67处污染源已全部整治销号完毕,管护质效不断提高。

在组织保障上做“加法”,一体式联动。坚持区域与流域相结合,参与建立市、镇、村三级河长制组织工作体系。明确东塘河沿线行政村的9位村支部书记担任村级河长,沿线各村包村干部组成第二河长,加强对辖区河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巡查、监管。拟制一河一策方案、整治计划任务清单等,加强综合组、宣传组、督查组等工作频次,对河长制工作进行谋篇布局,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

在污染源头上做“减法”,销号式清零。实施支河污染源销号行动,强化执法协调监督,墩头6户养殖户和1处企业污水整治完毕。实施农业面污染源整治行动。整治6家养殖户,关停1家养殖场,重点加强对周边200米范围的监管,确保无直排、无新增养殖场。实施港口码头和船舶污染防治行动。对7家码头发出限期整改通知,督促补齐相关手续,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规范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在优化水质上做“乘法”,项目式推进。在巩固已销号污染点源的基础上,实施多重水利项目提升水质。推进刘季村闸门改造工程,完成7.79公里河道疏浚,河道两岸退耕还林、护坡植绿21.5公里,保证水利基础设施达到安全标准。开展拉网工程,对沿线企业、饭店、工业集中区等逐户排查,安装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对14个排口全部进行封堵,严厉打击乱排倾倒行为,引导锦云鸡场新上有机肥生产设施。

在破除观念上做“除法”,立体式治理。通过广播会、宣传栏、宣传标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河长制进校园、进企业,进家庭等活动,指导农户正确施用化肥农药,形成保护河道、爱护环境的社会共识。倡导以河养河理念,对宜养河道发包给农户养鱼,适量控制养殖密度,解决水花生、秧花泛滥导致水体富营养化的难题,实现保洁增效双丰收。坚持常态化巡河,及时督促东湖、巨邦保洁公司对河面和河坡等日常保洁,注重做好河长巡河和资料整理归档等基础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