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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三项举措规范公证事项证明材料

来源: 办公室、公证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0-03-25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公证行业“放管服”改革的工作要求,积极回应年初“三开谋政”工作思路务虚会上社区代表诉求,3月24日,南通市司法局研究推出三项举措规范公证事项证明材料,着力减轻当事人举证负累。

一是着力提高公证人员服务能力。加强公证行业“放管服”改革政策文件学习,落实证明事项清理有关要求,推进公证业务学习研究,严格公证人员作风建设教育,将学习教育和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公证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全面提高公证服务能力。

二是深入摸清证明材料底账清单。全面排查公证事项证明材料索要情况,重点核查非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以及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等增加当事人负担的证明材料开具情况,通过查阅卷宗、回访当事人、公开征求意见等摸清证明材料底数。

三是严格落实主动核查义务责任。规范公证事项办理程序要求,落实公证申请严格审查责任,尽可能详实询问了解情况、严谨细致核实线索,主动帮助当事人收集证据材料,减轻当事人证明负担,有效规避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材料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