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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来通开展《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立法调研

来源: 公共法律服务处、行政服务处 发布时间:2021-09-16 字体:[ ]

9月15日下午,省司法厅来通召开《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起草调研座谈会。

会上,南通市司法局介绍了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发展情况。近年来,南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已形成市县乡村四级一体化分级管理,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深度融合,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效应不断彰显,逐步实现从“无”到“有”到 “全覆盖”到 “精”到“准”的转变。

市、县、镇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分管领导、负责人及律师、村(社区)法律顾问等代表参加座谈,围绕《条例》草案,从基层实际出发,对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和保障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建立考核评价制度等方面提出建议意见,发出基层最真实的声音,为草案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