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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三项措施推进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

来源: 办公室、备案审查处 发布时间:2020-06-28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南通市及时启动开展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采取三项措施确保清理工作成效,未发现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有关野生动物保护、动物防疫等相关法律规定和上级有关精神的情形。

一是广泛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专项清理工作。依托全市10076个普法网格,面向社会公众全面宣传野生动物保护及动物防疫相关政策法规,营造全民参与专项清理工作的氛围。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就清理范围、清理要求、序时进度等进行统一安排部署。

二是严格审核,抓牢全覆盖把关专项清理工作。精选具有政策法规和政府文件审核经验的2名工作人员,组成专项清理工作小组,组织对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县级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发现启东市政府《关于修订印发〈启东长江口(北支)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通知》涉及野生动物保护,及时组织按照要求进行修订,已于2020年5月14日正式实施。

三是健全机制,做实常态化坚持专项清理工作。结合专项清理工作开展情况,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加强对野生动物保护及动物防疫专业人才的培养,提高工作能力水平,并进一步健全完善涉及野生动物保护及动物防疫相关文件清理工作机制,从文件的起草制定到文件的落地生效全过程严格贯彻落实各级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文件的常态化管理,科学评估文件实施效果,推动野生动物保护和动物防疫工作扎实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