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05/2011-0399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司法局 文号: 通司发〔2011〕55号
成文日期: 2011-05-04 发布日期: 2011-09-2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村(居)“131”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7205/2011-0399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司法局
文号: 通司发〔2011〕55号
成文日期: 2011-05-04
发布日期: 2011-09-2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村(居)“131”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南通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村(居)“131”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1-09-29 14:5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司法局:

  现将《关于推进村(居)“131”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关于推进村(居)

“131”工作机制建设的意见

  为充分发挥和延伸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拓展司法行政在村(居)工作中的领域,创新社会管理新模式,深入推进村(居)平安建设,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为基本现代化建设服务,现就推进全市司法行政村(居)“131”工作机制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创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机制建设和社会管理新模式,进一步夯实村(居)平安建设、更好地服务社会发展、服务社会稳定和服务人民群众基础。

  二、目标任务

  村(居)“131”工作机制建设主要内容是:一项保障、三项重点工作和一套档案,具体任务与目标如下:

  (一)一项保障:村(居)“131”工作机制建设人力资源保障

  基层司法所要为推进司法行政村(居)“131”工作机制建设提供良好人力资源保障。一是结合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特点,积极开展司法所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要做好人民调解员、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对他们的培训,使之成为有政治素质、有法律素养和文化底蕴的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二是逐步建立健全以素质能力教育为中心的教育培训制度。三是配备好司法所人员结构,切实将司法所司法行政人员不少于2名,专职调解员不少于2名,社工(从事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等人事保障制度真正落实到位。

  (二)三项重点工作

  司法所承担着司法行政九大工作职能,其中,最主要有指导人民调解(含警民联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和组织协调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以及法制宣传教育三个方面。

  1.人民调解工作

  认真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坚持每月矛盾纠纷分析例会制度,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动态,研究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调处方案和防激化措施,交流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经验,提出阶段工作意见。充分发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作用,搞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阶段,防止矛盾激化、防止群体性械斗、防止非正常死亡案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搞好制度创新,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归口办理制度、领导包案和挂牌督办制度、排查调处考核制度、信息处理机制、政务公开公示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集体研讨制度以及对突发的、易激化事件的应急工作机制,规范排查调处工作程序,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排查调处工作的方式方法。

  2.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要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放在维稳大局中来落实,作为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内容来抓,以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和提高社区矫正对象改造质量作为工作重点,健全并规范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推进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稳步、健康发展,使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1)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

  社区矫正工作方面,要制定社区矫正工作纪律、工作请示报告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矫正对象接受制度、报到登记制度、外出请假制度、会客制度、回访制度、迁居制度、解矫预警和解矫通报制度、社区矫正工作责任制度、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制度、公益劳动制度、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就业安置制度等,严防漏管和托管失控。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方面,建立衔接登记、帮教谈话、集中教育、档案、统计、信息和考核奖惩等制度,

  (2)要切实落实各项制度,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常态化。

  坚持以就业防脱管、预防重新违法犯罪、提高教育改造质量的工作主线,通过“五扶一促”活动的深入开展,积极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自食其力创造条件。采取重点对象分类帮教的措施,在普遍做好刑释解教5年内帮教对象工作的同时,将帮教对象进行分类,针对不同对象实施多层次教育,抓好帮教重点对象的管控,对其实施严密的跟踪考察,并建立档案,把握活动规律。建立“组织帮”、“社会帮”、“家庭帮”相结合的联帮联教体制,努力提高安置帮教率。加强矫正对象行为监督,强化矫正对象的自律意识,实行集中、分类、个别学习教育制度,定期开展谈心帮教活动。定期安排法律常识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时事政治教育,促使矫正对象认罪伏法、悔过自新。完善个别教育手段,开展心理矫正工作,充分运用现代科学理论、科学方法和科技手段,着力提高个案矫正质量。大力推进警示教育基地、公益劳动基地建设,不断改进集中教育方式,灵活采取公益劳动组织形式,讲求实效性。

  (3)要积极争取财政保障,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化。

  将两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保障足额的经费,按时拨付到工作部门。

  (4)要利用现代高科技手段,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科学化。

  一要运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建立数字化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将矫正对象个人资料输入电脑,随时可查;二要运用现代通讯技术,建立便捷、高效、互动的通信联络方式,及时将有关事宜通知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及其亲属,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和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

  3.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乡镇(街道)建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由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任组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面推进普法规划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司法所具体负责,司法所所长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表彰先进;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工作规律和工作方法;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部署当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任务,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全镇的法律知识考试、编发统一使用的法制宣传教育材料。各村、各社区、各部门、各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领导责任,落实专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司法行政部门是普法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的综合管理。党委和政府各部门、各行业是法制宣传教育责任部门,重点负责部门、行业相关专业的宣传和普及,运用各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对本部门、本行业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年度法制培训,指导监督本部门、本行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上级组织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验收前,先自行对本部门、本行业条线进行考核检查。

  (3)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机制。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有关部门、行业年度工作综合考核内容。要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评比制度,按区域、行业分别开展年度宣传教育工作综合性考核评比;建立健全监督与激励机制,严格考核奖惩,开展年度和阶段性总结表彰工作。

  (4)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要认真落实《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市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精神,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经费标准按所辖地区人口(含流动人口)计算,镇级每人每年不低于1.2元。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要确保及时划拨,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年增长。

  (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要加强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积极鼓励法律工作者、学校教师和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其他人员加入志愿者队伍。要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充分发挥讲师团作用,高质量地提供理论辅导和实践服务。要建立健全法制宣传教育的联系网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联系网络。

  (三)一套档案

  为每一个村(居)分别建立一套“和谐档案”。其主要内容有:村(居)基层组织、村(居)基本情况、重点管理人员、重点关注家庭(族)、村(居)不和谐因素、村(居)稳定形势预测等。

  “和谐档案”具体工作内容:一是村(居)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村党支部、村委会人员组成、联系电话以及全村概貌。二是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包括村普法领导小组、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安置帮教领导小组以及每个村(居)配备的专职人员的基本情况、组成人员、联系电话。三是村(居)法律顾问、志愿者队伍等。他们是为村(居)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有专业性和公信力,是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辅助力量。四是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主要掌握是否有修路、建厂、旧村改造等项目,因为这些极易引发矛盾纠纷。五是重大经济民事纠纷情况。主要掌握村组织与村民、村组织与企业、村民之间是否有容易引发纠纷的重大经济民事纠纷,尤其是历史遗留问题。六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展情况。七是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情况。八是信访老户、集体访、越级访情况。九是重点关注家庭(族)。主要包括有特困、残疾、家庭暴力、留守子女、遗弃等现象家族。这部分人员需要重点关怀。十是对村(居)和谐形势(包括治安情况)的综合分析。

  “和谐档案”具体工作要求:

  一是明确专职人员。要做到信息的完整准确,必须有一支扎根基层、掌握情况、热心群众工作的信息员队伍。要在村(居)每个村民小组确定一名信息员,保证每一个村(居)不少于3名信息员。信息员对村(居)调解委员会负责,并协助乡镇司法所人员根据形势、任务和实际情况的变化,信息变化,及时对“和谐档案”中的动态信息进行修改完善。

  二是保证信息准确。为确保“和谐档案”信息的准确性,信息员要在收集信息后及时对准备报送的信息进行核实,在初步确认后,向乡镇(街道)司法所和党委政府报告。要制定通报奖惩制度,对信息员报送信息情况进行每月一通报,每年一考核,对信息报送工作进行总结,对信息错报、漏报等进行责任追究。

  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对“和谐档案”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将各村(居)和谐档案全部录入电脑系统,并根据各村居日报情况变化,及时修改完善,每2个月至少更新一次。司法所对和谐档案的管理和研判力争在网上运行,确保运行时效。

  四是发挥应有作用。“和谐档案”除了具有其基本功能之外,更重要的是通过档案所记录的信息,经过及时分析研判,分类归纳社会矛盾纠纷态势,向有关部门发出预警告知书和建议书,及时消除苗头和隐患,发挥“和谐档案”的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