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市司法行政“十个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3-06 09:57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市司法行政

十个十佳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协会):

为充分展示南通司法行政时代风采,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全系统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十个十佳(十佳普法工作者、十佳优秀律师、十佳公证员、十佳人民调解员、十佳司法所长、十佳江海矫正能手、十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十佳司法鉴定人、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十佳社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十个十佳评选活动,大力弘扬司法行政先进人物热爱本职、一心为民的敬业精神,宣传他们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鲜活事迹,推广他们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成功经验,引导全系统积极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增强司法行政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掀起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同时,以评选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创新社会治理,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彰显司法行政在平安法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评选条件

十个十佳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注重执业形象,珍视行业声誉,举止文明,作风正派。

(二)业务素质过硬。认真研究新时期司法行政的特点规律,注重知识更新,具有较高专业素质、丰富专业知识和较强业务能力,善于针对不同工作领域,方法得当、行之有效。

1.十佳普法工作者:从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两年以上;认真钻研法治宣传工作理论和业务知识;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显著,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认可。

2.十佳优秀律师:执业满五年且在南通市连续执业三年以上,未受行业处分和行政处罚;在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中成绩突出自觉服从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和管理;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在律师界和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近三年个人业务量或业务创收超过全市平均水平。

3.十佳公证员:在本市公证机构连续执业三年以上,未受行业处分和行政处罚;能够运用法律思维开拓业务新领域、办理疑难复杂公证事项,为本地区公证事业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成绩显著;三年内无有效投诉,所承办或审批的公证案件无错证。

4.十佳人民调解员: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三年以上,年调解纠纷20件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30件以上),调解成功率98%以上,当事人履行率100%当事人认可,群众满意,社会反响好;有效预防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及时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未有效投诉。

5.十佳司法所长:担任司法所长三年以上,无行政、执法不当问题,无有效投诉。所在司法所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和社矫安帮工作成效明显,在县(市)区工作绩效位居前列,被评为省优司法所。群众对司法所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率高,党委政府充分肯定。

6.十佳江海矫正能手:从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三年以上;严格执行执法程序,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善于钻研业务知识,有探索意识和创新精神,相关工作经验在县级以上层面交流、推广;列管对象无重新犯罪。

7.十佳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满三年,代理业务能力较强,全年代理案件30件以上,工作成效突出并形成创新性理论研究成果,无有效投诉;主动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做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8.十佳司法鉴定人:在本市司法鉴定机构执业满两年;熟练掌握司法鉴定技术标准和操作规范;在司法鉴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积极参与党委政府重大事件处置、重大项目服务;切实履行鉴定人义务,依法出庭;近三年内无有效投诉,所承办案件无过错,未受行业处分和行政处罚

9.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热爱法律援助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援机构(站、点)人员从业满3年以上,业务精通,成绩显著;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履行法援义务,近两年内办理法援案件6件以上,所承办案件社会影响好,受援人满意。

10.十佳社工:从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两年以上;坚决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标准;工作责任心强,团结协作好,在业内享有较高威信;忠于职守,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具有探索意识和创新精神;有成功个案2件以上。

(三)职业道德高尚。认真履行职责,遵守社会公德,热心社会公益,维护公平正义,诚实守信,坚持原则,爱岗敬业,热情服务,在人民群众中有较高威望,得到司法机关、社会公众和同行的广泛认可。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各单位按照活动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部署,层层动员,积极投身到活动当中。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至10月)

1.初选。十个十佳的推荐评选应倾向于基层一线。各县(市)区局对基层申报人选进行考察,市局主管部门对市直机构申报人选进行考察,确定初选名单。初选人员为中共党员的,应由管理权限的纪检部门出具无违纪证明。

2.推荐。各单位和部门对初选人员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择优推荐。各领域十佳各推荐两名候选人,于930日前,将申报表、事迹材料上报市局政治部。

3.评选。市局根据各单位上报情况,通过查看材料、调查了解、征求意见、社会评议、专家评审等环节,从推荐人选中评选出20名优秀候选者,将其名单和简要事迹在有关网站进行展示,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投票,结合投票结果,最终确定十个十佳十个十佳提名。

(三)总结表彰阶段(11月)

评选结束后,市局将对评选出的十个十佳进行隆重表彰,并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介向社会展示十个十佳先进人物风采。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十个十佳评选活动,是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其作为推动工作深入开展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确保广泛动员,全员参与,激发活力,取得实效。要组成班子,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积极为参选人员基础材料的收集,事迹材料的撰写等提供有力保障。

(二)确保质量。各地要坚持评选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把关的办法,组织开展推选工作。要把目光聚焦基层一线,真正把群众基础好、威信高、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先进典型推选出来。在活动启动之初,就要着手在工作一线场所收集基础素材,以备评选所需。

(三)广泛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有效载体,对十个十佳评选活动及候选人的事迹进行宣传报道。通过宣传,不断扩大司法行政的社会影响,努力营造全体发动、全员参与、全社会支持的浓厚氛围。

联系人:曹斐凌,联系电话:59002308,电子邮箱:1968733@qq.com

 

附件:十个十佳申报表

 

 

 

                                      南通市司法局

                                     20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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