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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公证处预算公开总体情况

来源: 南通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03-09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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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机构设置、编制现状。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三部分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南通市司法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为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决算制度,规范预决算公开工作,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通财预〔2016〕24号)及《关于市本级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财预〔2017〕4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第二章 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二条 南通市司法局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规定公开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二)对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公开内容

    第三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公开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

    1.单位概况。包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单位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等情况。

    2.部门预算表。包括:收支预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政府采购预算表等12张表。

    3.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包括单位年度收支预算、机关运行经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预算安排情况,对增减变化原因进行说明。对重大项目资金安排或可能引起社会公众关注的预算安排,结合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加以阐述;对重要指标进行上下年度的比较和分析;对各政府采购项目应就项目用途、采购方式进行说明等。

    4.名词解释。对部门预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二)公开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决算

  1.单位概况。包括:部门(单位)主要职能、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当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部门决算表。包括:收支决算总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分类到项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到款级)、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政府采购决算表等12张表。

    3.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包括部门决算年度收支情况、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情况和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等;“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要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相关明细信息。

    4.名称解释。对部门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三)公开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信息

  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5〕51号)要求,做好采购项目信息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在采购文件中公开项目采购预算,采购尚未确定项目预算金额的,可不公开具体预算金额;采购活动完成后,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

  (四)按照市财政局统一部署公开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绩效信息

  具体包括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与标准值、项目绩效目标预期进度与资金支出计划等内容(即按绩效目标申报表表式内容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应包括项目基本情况、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情况、绩效评价结论、存在的问题和政策建议等。

    (五)按照市财政局统一部署公开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资产信息

    具体包括固定资产总额、车辆信息和200万元以上设备信息。

    第四章 公开方式和时间

    第四条 公开方式

  (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方式

  1.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公开内容(本级及下属单位汇总数据和情况),通过南通市财政局网站(www.ntcz.gov.cn)“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并长期保留。

  2.本单位公开内容及本单位所属单位公开内容,通过市司法局门户网站设置的“部门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并长期保留。

  (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方式

  通过南通市政府采购网或南通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专栏公开。

  (三)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方式

  通过南通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专栏公开。

  (四)资产信息公开方式

  通过南通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专栏公开。

    第五条 公开时间

    (一)经南通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二)政府采购信息,按采购进程及时公开。

  (三)预算绩效信息及资产信息,按市财政局统一部署予以公开。

    第五章 附 则

    第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在南通市区(含崇川区、港闸区、开发区、滨海园区)范围内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充分保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在职能范围内,办理各项公证。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公证处的批复》(通编办发〔2016〕76号),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公证处机构规格为相当正科级,分类定性为公益二类,经费渠道为自收自支。

  编制人员为零编制,截止目前实有聘用人数29人。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手册》编制市司法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市公证处2017年收入总预算499.7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市公证处2017年支出总预算499.73万元,按支出功能到项级:其他司法支出499.73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99.73万元。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市公证处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499.7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无增减。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总计499.7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499.7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499.73 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总计499.7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2.项目支出499.73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3.不可预见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相比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相比无增减。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有关规定厉行节约,缩减公务接待规模及资金。

  (二)2017 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2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有关规定精简会议、减少会议支出。

  (三)2017 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5万元,比上年相比减少1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有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节约培训资源,减少培训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不可预见费:指年初预留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

市公证处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