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7205/2021-00581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知
发布机构: 公共法律服务处 文号: 通司发〔2021〕36号
成文日期: 2021-06-28 发布日期: 2021-06-2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司法局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复议法律援助试点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7205/2021-00581
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知
发布机构: 公共法律服务处
文号: 通司发〔2021〕36号
成文日期: 2021-06-28
发布日期: 2021-06-2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南通市司法局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复议法律援助试点工作的通知
南通市司法局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复议法律援助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 公共法律服务处 发布时间:2021-06-29 12:28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诉讼法律援助试点的通知》,推进南通市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升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和综合效应,提高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经研究决定,在去年行政复议法律援助试行工作一年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继续深入推进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有效覆盖度

法律援助在政府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保障人权等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去年7月以来,市局在全市范围内试行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工作,但是由于公民对这项制度知晓率低等原因,援助率很低。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努力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法律援助覆盖度,为建设法治南通、平安南通发挥积极的作用。各地要在贯彻落实《南通市行政复议法律援助试点办法》通司发〔2020〕59号的基础上,将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受理人群进一步放宽为因经济困难或者诉讼实施能力较差,没有委托代理人,并有合理的请求及事实依据的公民,实现行政复议法律援助覆盖率的整体提升。

二是强化部门协作,提高援助效率

各地司法局要加强部门联动意识,提高部门之间工作的配合度。法律援助中心要积极推动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工作,与复议部门加强业务沟通,完善衔接机制。复议部门在接受复议申请时,应当告知申请人有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并通过发放惠民政策联系卡、权利告知书、建议申请函等方式引导有需求的公民知晓、运用法律援助。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派驻律师,现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或提供法律帮助及咨询服务。

三是创新工作举措,提高群众满意度

鼓励各地建立行政复议援助律师库、派驻常驻律师等方式,指派具有经验丰富且业务水平和责任心较强的律师承办案件,提高行政复议法律援助申请率。各地要灵活运用法律援助证明事项承诺制、“绿色通道”、电话预约、视频会见等服务方式,简化申请程序、提高便捷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要充分依托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网格员、网格律师等,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切实将该项工作扎实推进。

请各地及时发现典型案例、总结成功做法,报送市局,联系人:顾佳,联系电话:59001727。

附件: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建议函.docx

南通市司法局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