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的实施方案
来源: 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9-27 16:3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司法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司法厅 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江苏省“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司电〔2018〕136号)精神,进一步加大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市司法局、市残联就全市范围内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残疾人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推进国务院《“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司法部《关于“十三五”加强残疾人公共法律服务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以“防范、主动、全覆盖”为重点,以满足残疾人法律援助需要为导向,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着力加强对残疾人的法律援助供给力度,有效防范和化解残疾人法律纠纷,全面提升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努力提高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使所有残疾人都能获得便捷、精准、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增强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工作措施

(一)加大法援宣传,扩大残疾人法律援助知晓率。今年2月,市政府出台的《南通市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对特定情况的残疾人不受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限制、免予经济状况审查的情形,各地要运用互联网和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残疾人法律援助知晓率,全力营造关爱残疾人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健全服务网络,实现残疾人法律援助全覆盖。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对象信息共享机制,依托各级残联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管理系统,对贫困残疾人动态信息及时更新,完善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档案,落实精准服务。依托镇街(村居)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构建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网,实现残疾人法律援助全覆盖,让残疾人获得法律援助服务更便捷、更优质。

(三)完善服务机制,增强残疾人法律援助获得感。积极开展送法上门和以案释法活动,通过残疾人设立的各类场所,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法治文艺演出、普法栏目剧等形式多样宣传活动,提升残疾人知法、守法、用法能力,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利用全国助残日、爱耳日、爱眼日、国际残疾人日、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开展残疾人维权专项服务活动,提升残疾人法治幸福感。

(四)增加服务供给,推动残疾人法律援助普惠制。大力推进“互联网+法律援助”工作模式,积极推进法律援助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上服务、网上监督。打通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通道,利用12348法律咨询热线和法律援助信息系统为广大残疾人提供在线咨询解答、申请法律援助服务,让残疾人遇有法律问题能够通过打电话、上网等方式获得便捷的服务,实现“足不出户”即可获得法律帮助。

(五)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残疾人法律援助满意度。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均要设置无障碍通道,提供轮椅、助听(视)器等辅助设施,方便残疾人来访和申请,规范窗口接待标准,不断提高中心服务残疾人能力。加强12348服务热线建设,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7×24小时”电话法律咨询,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优先受理,即时办结,并提供电话预约上门服务。实施法律援助“名优工程”,安排资深律师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让残疾人享受到更高品质的服务。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品牌建设活动的领导,成立市司法局、市残联“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分别担任组长,并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残联维权部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负责人分别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品牌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总结推广等职责。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县(市)区司法局和残联要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充分发挥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合作,依法及时办理残疾人权益纠纷案件。加强与民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和定期会商机制,及时更新辖区残疾人信息,精准把握残疾人法律援助需求。各地司法局要积极整合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法援工作者、残疾人服务志愿者等服务力量,加强团队协作,更好地服务于残疾人法律援助事业。

(三)加大宣传推广。各地要贴近工作实际和残疾人法律援助需求,印发《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手册》,播放《残疾人法律援助知识普及有声读物》,推广如皋市司法局编印的《盲文版法律援助工作手册》、残疾人法援宣传拐杖和盲人法援宣传播放机等针对性、实用性强的残疾人法律服务系列产品。要充分发挥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运用动漫、微视频、手机报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上线下互动及服务活动,进行全方位、多形式宣传,打响法律援助服务残疾人品牌。

(四)突出专业水平。各地要建立残疾人维权律师服务团,招募志愿者律师加入,为残疾人公益诉讼、残疾人重大案件提供专业法律帮助,根据律师所擅长的法律领域、残疾人的心理及身体特点等因素,为残疾人提供更专业的个性化法律服务。要会同残联聘请一批手语翻译志愿者及手语法律专业人员,为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手语、盲文等信息和交流无障碍服务。

(五)注重示范引领。市局将选取如皋市作为我市残疾人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示范点,从现在开始全面启动,2019年初见成效,2020年取得明显成果。示范点要充分体现南通特色,为全省贡献南通经验,引领南通乃至全省品牌建设。适时组织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精品案例评选活动,通过树标杆、选典型,鼓励多办残疾人法律援助精品案件。各地要加大典型培植和宣传推广,及时梳理和总结活动成效,报送先进典型和优秀案例,营造关爱残疾人的良好社会环境。

各地开展活动过程中,有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请及时上报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和市残联维权部,联系人:市法援中心 顾佳,电话:59001729;市残联维权中心 陈保平,电话:68002203。

                                        南 通 市 司 法 局            南通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