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207205/2019-00912 | 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公共法律服务处 | 文号: | 通司发〔2019〕116号 | ||
成文日期: | 2019-11-07 | 发布日期: | 2019-11-07 | 有效性: | 有效 |
名称: | 关于招募南通市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律师的通知 |
索引号: | 014207205/2019-00912 | ||||
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通知 | ||||
发布机构: | 公共法律服务处 | ||||
文号: | 通司发〔2019〕116号 | ||||
成文日期: | 2019-11-07 | ||||
发布日期: | 2019-11-07 | ||||
有效性: | 有效 | ||||
名称: | 关于招募南通市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律师的通知 |
关于招募南通市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律师的通知
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根据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通市司法局《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通司发〔2019〕87号)建立南通市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律师库的要求,经市局、市律师协会共同研究,特面向市直律师事务所招募律师从事刑事案件审判阶段法律援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南通市刑事辩护律师库律师须具备以下条件:
1.讲政治,重自律,热心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
2.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有三年以上(或同等资历)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有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
3.工作敬业,责任心强,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二、报名须知
1.符合条件的律师原则上都应当报名,并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统计上报。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1月20日止。
3.联系人:顾佳;联系方式:QQ号94430615;电话: 59001729。
附件:南通市刑事辩护法律援助律师报名表
南 通 市 司 法 局 南通市律师协会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