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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全国首创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清单

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8-27 字体:[ ]

8月19日,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南通市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清单》(以下简称《从重清单》),这是全国首份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清单,将于201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2013年12月23日,习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了“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2015年5月29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习总书记再次提出“四个最严”的要求。2019年5月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文件重申了“四个最严”的要求。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和《意见》的要求,经过充分调研评估,广泛听取意见,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梳理了14种从重处罚的情形和7种直接适用从重处罚的违法行为。南通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坚持处罚法定、公平公正、过罚相当、程序合法等原则,综合考虑食品生产经营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践行“四个最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同时,合理把握打击违法与扶持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依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