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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检察机关多方联动精准打击守护野生动物“自由之路”

来源: 市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0-03-20 字体:[ ]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特别是《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决定》公布后,社会公众对于加强野生动物执法司法力度的呼声此起彼伏。南通市检察机关长期以来高度重视野生动物资源保护,坚持打击、保护、监督、宣传有机结合,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精准打击,震慑侵害野生动物行为。一是全链条打击犯罪。深挖细查猎捕、运输、买卖等全部环节,从一个犯罪行为入手,向其上、下游延伸,将侵害野生动物资源全链条上的各个犯罪行为“一查到底”。二是轻微犯罪依法轻缓处理。综合考虑犯罪动机、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对以动物救助、个人赏玩等目的购买并精心饲养的,或猎捕少量危害农业生产的黄鼠狼等野生动物,且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的,作轻缓处理。三是落实恢复性司法。在办理刑事案件的同时,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督促犯罪嫌疑人通过增殖放流等方式恢复被破坏的生态,促使违法者为恢复受损公益“买单”。

二、检察主导,凝聚野生动物保护合力。一是统一办案标准。畅通与各执法司法部门的联系渠道,通过“大数据”分析、联席会议等多种途径,加强执法司法衔接力度,建立健全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提前介入、协查协作、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在证据收集、证明标准、定罪量刑等方面形成共识、统一标准,确保所有破坏野生动物犯罪案件及时得到查处。二是开展联合行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需要多地、多职能部门攥指成拳,同向发力。为此,检察机关牵头多家职能部门打破地域隔阂,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提升办案质效。三是做好办案期间野生动物保护。针对办案部门对野生动物保护处置不当造成二次伤害的问题,及时提出口头建议近10条。

三、由点及面,完善野生动物保护体系。一是以教育引导促进内心认同。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细致阐述非法猎捕、食用、买卖野生动物对生态环境保护、人类健康的威胁,促使犯罪嫌疑人深刻认识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真诚认罪悔罪,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全面适用。二是以检察建议推动治理能力提升。注重从个案问题入手,举一反三开展类案剖析,对有关部门监管缺陷和制度漏洞,针对性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社会良性治理。三是以广泛宣传营造野生动物保护氛围。充分运用案件资源,紧扣禁渔期、环境保护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推动形成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