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全面依法治市 > 法治南通

海安市:法治督察“硬举措”推动法治建设“真落实”

来源: 海安市委依法治市办 发布时间:2023-10-09 字体:[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效发挥督察工作在法治建设中的督促推动作用,切实压紧压实各单位法治建设工作责任,8-9月,海安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开展2023年度法治督查工作。此次督查由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市委依治委司法、执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抽调人员组成三支督查组,深入全市7家机关部门、3个区镇,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督察。

动真格,高点定位谋划法治督察。按照中央、省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将法治督察工作纳入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计划。年初制发《2023年度法治督察工作计划》,明确督察主体、督察对象、督察方式,细化市级机关部门督察清单36项、区镇街道督察清单40项,着重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情况进行督察,并将督察结果作为年度法治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见真章,硬核举措推动真督实察。实地督察前,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召开法治督察工作部署会议,发放督察工作手册,交流当前已掌握的被督察单位12345投诉举报等情况,做到带着问题进行督察。实地督察中主要通过集中汇报、个别访谈、随机找谈、法治测试、案卷抽查、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被督察单位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的特色亮点以及短板弱项。重点查阅各单位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资料,重点围绕执法程序、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方面查看各单位行政执法案卷,切实做到以督促学、以督促改、以督促干,不断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求实效,精准聚焦督促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督察中发现的短板弱项,以书面形式送达相关部门、区镇,及时推介督察中发现的优秀经验和典型做法。针对督察中发现的个性化问题,通过制发法治提示函、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等形式,敦促相关单位立查立改,同时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法治督察落地见效;对于督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市委依法治市办积极对接市委编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分析研究解决对策,不断优化体制机制,切实做好督察效果转化的“后半篇文章”,把督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法治海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