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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顺利通过中期验收

来源: 通州区委依治办 发布时间:2019-08-27 字体:[ ]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评估组,对通州区司法局申报的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国家级标准化试点进行了中期评估。现场,专家组听取了通州区司法局的汇报,查阅了相关资料,根据《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细则》的要求进行评估,最终一致同意试点项目通过中期评估,并对项目提出了改进建议。

通州区司法局申报的“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试点于2018年正式启动,经过一年多时间,基本完成了试点项目任务书规定的各项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机制健全。成立了标准化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实施。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进度要求和责任部门,将试点工作纳入年度司法行政工作要点。专项经费保障,制定试点经费安排计划,保证专款专用,为项目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体系合理,紧贴实际。以规范为要义,统筹区镇村资源,在全省率先构建了以“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律师公证、人民调解”五位一体为核心的区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旨在放大规范优势,释放标准化工作“红利”,让通州全区公共法律服务成系统、有实效。体系包括通用基础、服务保障、服务提供三个标准子体系,共包含标准体系76项,其中国标、地标类标准11项,自主制定的服务标准65项。

三是强化实施,成效明显。制定了标准体系实施方案,有计划分层次开展了培训工作,编制了标准化宣传册。以通州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枢纽、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和法律顾问为延伸,创建标准化服务窗口,全力打造“城市十分钟,农村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在以江苏省司法行政网络平台为依托,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法律文书代拟、案件委托代理、申请法律服务、网上办理公证等法律服务项目的基础上,拓展优化其他网络平台功能。

下一步,通州区司法局将根据专家组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根据实际工作进行持续改进,确保标准的适用性。同时,进一步完善满意度调查工作,不断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提高试点工作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