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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两级检察院牵头十家机关签署协作意见推动建立长江大保护八项机制

来源: 检察院 发布时间:2020-06-30 字体:[ ]

近日,南通市检察院、崇川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牵头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海事局等十家机关共同签署《关于在长江大保护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 高水平推进长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意见》,通过推进长江流域生态文明机制化建设,合力打好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战,促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一、构筑协作平台,打造统筹协作大格局。一是建立常态联系制。每年召开两次长江大保护执法联席会议,各部门设立专门联络机构,明确联络人员。二是建立干部交流制。各方互派业务骨干挂职锻炼,定期开展业务交流,共同提高长江大保护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能力。三是建立联合宣传制。通过召开联合新闻发布会、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宣传长江大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和成效,共同做好舆论引导。

二、整合信息资源,构建生态保护大智库。一是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行政机关及时将涉嫌侵害长江生态保护的线索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加强对行政机关履职违法问题和社会治理监管漏洞的反馈预警。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行政机关根据检察机关办案需要提供相关行政处罚信息,检察机关定期向行政执法机关提供已办结的环资类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信息。三是建立重大情况通报机制。对于破坏长江生态保护的重大案件、事件和舆情,各方相互通报,共同研究制定处置办法。

三、深化执法协作,共做联防联治大文章。一是建立执法办案协作机制。各方加强业务协助,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成立专门办案组共同办理。二是建立专业支撑配合机制。在调查取证、价格认定、鉴定评估等方面,行政机关提供专业支撑。检察机关协助行政机关做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促进长江生态环境资源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