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全面依法治市 > 法治南通

如皋市五举措助推行政执法高质量发展

来源: 如皋市委依治办 发布时间:2019-09-08 字体:[ ]

如皋市司法局完善执法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加大信息公开、加强平台建设、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提升规范行政执法水平,推动全市行政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定下发了《如皋市城市管理辅助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每年定期采取以评代培的方式,邀请法制人员和一线执法人员对案卷进行评查,通过自评互评内强执法素质;开展专题业务培训,上半年指导国税、卫生、城管等行政执法人员编写典型案例,积极向上推荐报送,外树执法形象。

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公开重点领域信息,“重大项目”、“征收补偿”、“政府采购”、“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执法内容,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实施主体等具体内容及时公开,方便群众、企业随时查阅相关执法信息;公开行政审批办件信息及状态,统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流动循环公示。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理顺职责规范执法流程,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和权力事项,将法定职权和法律责任层层细化,并明确各个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工作程序、工作时限;推进执法“三项”制度,在交通、环保两部门试点的基础上,发文各镇(区、街道)和行政执法部门推广执行;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到目前已经清理县级设定证明事项19项,通过取消、部门间核实、告知承诺等措施,做到没有法定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

四是推进监管平台研发。2018年如皋市成为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综合执法现场会参观点,继续深化推进市场领域智慧化监管,研发市场监管信息标准化平台,集监督管理、执法办案、投诉举报以及检验检测于一体,把平台应用经验向全市执法部门推广。

五是接受社会多元监督。畅通“12345”热线、市长信箱、数字城管等公众监督渠道,主流网络媒体舆情收集,构建起多层次广覆盖的民情民意受理体系;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公众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过程中抓好落实;发挥信用体系的惩戒作用,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推进“黑名单”管理应用,加强失信惩戒,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自律作用,形成社会共管共治的监管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