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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委依治办出台《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

来源: 海门市委依治办 发布时间:2020-02-13 字体:[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2月12日,海门市委依法治市办制发《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实施意见》,从加强法律实施监督、严格合法审查责任、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督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深化防疫法治宣传、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九个方面明确了要求。《意见》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海门、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提升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