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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建立法治建设个(类)案专项督察工作机制

来源: 市委依治办 发布时间:2021-07-15 字体:[ ]

南通建立法治建设个(类)案专项督察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固化实践成果,近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制发《南通市法治建设个(类)案专项督察工作试行办法》,从制度层面对法治建设个(类)案专项督察工作进行规范。

《南通市法治建设个(类)案专项督察工作试行办法》分5章,共19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办法》制定的目的、个(类)案专项督察的定义、原则、结果运用;第二章范围和来源,明确了个(类)案专项督察工作主要面向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各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各直属单位、开发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必要时可以延伸至乡镇(街道);第三章工作方式和权限,明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承担个(类)案专项督察的组织、部署、协调、实施工作,并对督察组的权限、工作方式等内容作出规定;第四章工作程序,明确个(类)案专项督察的启动、实施、报告、反馈、整改等程序及时限;第五章附则,主要明确了《办法》的解释机关和施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