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全面依法治市 > 法治南通

南通市委依法治市办推进实践指标落实落细

来源: 市委依治办 发布时间:2021-04-07 字体:[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江苏实践指标标》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提出的“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要求,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指引和抓手,为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印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江苏实践指标〉的通知》,3月29日,南通市委依法治市办制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江苏实践指标〉的通知》(通委法办〔2021〕1号),有序推进各项指标的落实落细。

南通市委依法治市办通过召开座谈会、制发征求意见等形式,在充分征求市人大、市委办、市政府办等市级部门(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明确了242项四级指标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切实完善责任分解,要求牵头部门按照分工,担负起“领头羊”的作用,明确落实举措、加强检查指导,推动指标落实;要求各责任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指标实施到位。同时把该《实践指标》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服务高质量发展和党的建设考核内容,加强日常督察和年终考核,确保指标在南通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