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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推行“述法监督员”制度
全面压紧法治建设责任落实

来源: 南通市委依法治市办 发布时间:2024-01-12 字体:[ ]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述法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有力举措,有利于坚持抓住“关键少数”、有效带动“绝大多数”。继2009年在省内率先将领导干部述法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以来,南通市不断深化工作机制,创新推行“述法监督员”制度,全面压紧法治建设责任落实。

一是三级联动强配合。南通市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述法工作最新要求,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与市委考核办建立常态化协作联动机制,以述法工作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其总结工作、接受监督、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的积极作用。2023年底至2024年初,由市委考核办、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等部门,抽调39名述法监督员组成述法监督团,分13个小组分赴县(市、区)、市管开发园区、市级机关、市属企业、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等共计156家地区、部门,全面听取“一把手”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市委依法治市办紧抓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述法,强化督促落实;各地充分发挥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统筹作用,探索特色路径、打开工作局面,实现市、县、镇三级联动。

二是一体推进广覆盖。2020年,南通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切实保障述法工作成效,出台《南通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评价办法(试行)》,将法治建设评价延伸到领导干部个人,促进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2023年,市委组织部、市委考核办制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通考办通〔2023〕9号),明确党政主要领导述职须包含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分层分类推动全市述法工作步调整齐、“一盘棋”开展;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出台贯彻落实述法工作的规定、责任清单、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等文件制度,巩固述法全覆盖工作成果。

三是提质增效重考评。南通市加强述法与考核统筹衔接,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整体纳入对县(市、区)和市级机关高质量发展及党的建设成效考核体系,细化指标设计,合理确定分值。同时,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市委组织部网上测评系统单列“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栏,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学习和应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等四项内容,开展无记名民主测评,评定“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测评结果由市委考核办统一集中反馈,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推动形成重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围绕述法工作,南通市推动“述、考、评、督、责”全链贯通,保障述法效果、强化结果运用、压紧责任落实,持续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水平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