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全面依法治市 > 法治南通

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两定办法”专题培训

来源: 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03-04 字体:[ ]

2021年1月,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简称“两定办法”),明确了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简称“两定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的基本条件和流程,以及医保经办机构和两定机构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同时,也明确了协议主体的违约责任,提出了协议中止和解除的具体情形。

切实提升医保部门和“两定机构”的管理服务效能,提高“两定机构”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2月26日,市医保局组织开展了“两定办法”专题培训,全市医保系统和“两定机构”相关工作人员了在线参加了培训。

培训中,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社会法研究所所长娄宇教授作了题为《两定协议管理办法的理解与适用》的专题讲座,分别从“两定办法”政策制定背景,管理目标,以及主要面临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讲解,并结合国家新出台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详细解读了“两定管理办法”主要条款的内涵和操作注意事项。整个培训围绕重点,结合案例,很有针对性和实用性,达到了预期效果。

培训结束后,市医保局副局长徐奔石,从规范定点资格确定、加强定点运行管理、严把协议退出关、强化培训和宣传等四个方面,对各地医保部门和“两定机构”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