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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法院、如皋法院联合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研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情况获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等批示肯定

来源: 市中院 发布时间:2021-07-01 字体:[ ]

近日,南通法院、如皋法院联合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在《司法大数据决策参考》编发《近三年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量呈逐年上升趋势,近七成涉长江流域,超九成被告人为初犯,需加强普法教育宣传》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对报告作出批示:“办公厅摘报,选好角度,体现打击力度加强。”最高人民法院杨临萍副院长也对报告作出批示:“该报告很有价值!请环资庭阅研。”

生物多样性保护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所在,关系人类福祉和未来。为了研究掌握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总体情况,全面分析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特点和趋势,助力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南通法院、如皋法院联合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对近三年全国各级法院一审审结的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进行了分析,形成了以下分析结论和建议:

2018年至2020年,各级法院一审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共计9903件,其中2018年2358件;2019年2834件,同比上升20.19%;2020年4711件,同比上升66.23%。一是近三年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近七成涉长江流域,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力度持续加大;二是近三年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案件中,重庆、江苏、浙江等地案发量及占比排名靠前,长江干流所涉区域中,重庆、江苏、四川等地案发量及占比排名靠前;三是近三年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案件中,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量不断上升,在惩治犯罪的同时愈发重视生态环境的修复工作;四是近三年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刑事案件中,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小,超九成为初犯,需多加宣传禁渔政策对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加强禁渔期、禁渔区、禁用工具及方法的知识普及。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中被告人多为初犯、偶犯、鲜有组织犯罪,案件事实也较简单、清晰,被告人多能认罪认罚,判决结果也以拘役、罚金居多,被告人主观恶性小,需强化禁渔政策宣讲,加强禁渔期、禁渔区、禁用工具集方法的知识普及,从而降低犯罪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