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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法院联合江都检察院等部门发布实施意见构建生态环境资源协同保护机制

来源: 如皋市委依治办 发布时间:2019-09-23 字体:[ ]

近日,南通如皋法院联合扬州江都区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都分局、农业局、水务局,发布《关于构建生态环境资源协同保护机制的实施意见》,构建生态资源审判9+1改革模式以来,首个跨区域生态环境资源协同保护机制。

实施意见共二十条,通过“三个坚持”和“三个强化”进一步提高跨区域环境资源执法、司法能力水平。坚持恢复性司法原则,在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中,教育、鼓励犯罪嫌疑人主动承担污染治理、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缴纳修复费用等环境资源修复责任。坚持依法行政原则,要求加大环境资源行政执法力度,规范环境资源行政执法行为。坚持公益保护原则,突出检察机关对环境资源行政执法的主体地位。强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强化法治宣传、强化协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