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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联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来源: 海安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12-04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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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暨第十八个法治宣传日。海安市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为主题,从12月1日开始到12月底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宪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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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人民法院法官、律师、市公证处公证员等群体先后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开发区组织企业开展宪法知识竞赛。宪法日中午12点,海安市司法局副局长周林做客海安市电台“法治热线”栏目,向听众介绍“12·4”宪法日的由来并回答听众提问8个。《海安日报》对宪法日活动进行了详细报道。海安发布微信、海安司法行政在线微信、海安零距离、海安司法微博等海安新媒体同步发布宪法法律宣传活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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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当天,海安市还组织公安局、国土局、民政局等30多个机关部门、10家律师事务所在10个区镇同步开展“12·4”送法下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接受咨询300多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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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司法局局长徐向东在接受海安电视台采访时表示,今年海安将围绕“宪法宣传周”集中开展宪法法治文艺巡演、公职人员宪法学习、宪法进校园等八项宪法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让宪法法律家喻户晓,宪法精神深入人心。

(海安市司法局  王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