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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来源: 公共法律服务处 发布时间:2020-02-03 字体:[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阻断疫情传播,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因南通市政务中心统一管理,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窗口暂停现场办理服务,以线上“不见面”服务、电话咨询、预约服务等方式办理业务,恢复窗口现场服务的时间另行通知。在此期间,需要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可拨打7*24小时12348法律咨询热线、办公室电话(0513-59001729、0513-59001726)或电脑端登录江苏法律服务网(http://js.12348.gov.cn);需要在线申请法律援助,可以电脑端登录江苏法律服务网(http://js.12348.gov.cn)或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江苏司法行政在线”。如有疑问可拨打办公室电话咨询。

二、因特殊需要经过预约来办事人员,来回途中及办理相关事务过程中全程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不佩戴口罩或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暂不接待。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三、除12348热线以外,县(市)区增加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线路,公示如下:

海安市法律援助中心:0513-88812348

如皋市法律援助中心:0513-87288148

如东县法律援助中心:0513-84510148

海门市法律援助中心:0513-82296148

启东市法律援助中心:0513-83314141

通州区法律援助中心:0513-86027148

崇川区法律援助中心:0513-89018151

港闸区法律援助中心:0513-85609587

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