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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司法局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比选公告

来源: 装备财务保障处 发布时间:2021-09-15 字体:[ ]

南通市司法局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司法局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

二、项目需求:详见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

3.南通本地企业需在南通市辖区范围内(含崇川区、通州区、海门区、南通开发区、苏锡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下同)具备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南通市以外的企业,须承诺中选后在南通市辖区范围设立分支机构及固定的办公场所,并提供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项目组负责人须具备省财政厅或省政府采购协会颁发的政府采购培训证书,须为投标供应商正式员工。中选后,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提供项目负责人政府采购培训证书及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近期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比选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及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①提供被授权人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②投标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近期连续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7.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比选。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标处理。

四、比选文件获取:

1.比选文件见附件,请自行下载。

2.有关本次比选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通市司法局官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1年9月22日16时00分。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崇文路2号)1714室。

七、联系方式

名称:南通市司法局;

地址: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崇文路2号);

经办人:居先生,联系电话:0513-59002211;

监督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13-59002296。

附件:南通市司法局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比选文件.docx


南通市司法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