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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通知

来源: 南通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7-08-25 字体:[ ]

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通知

根据江苏省司法厅的通知要求,南通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从8月28日起发放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将发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证对象:通过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且在南通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发证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9月30日(双休日除外), 工作时间为9:00-11:30,13:30-17:30。

三、发证地点:南通市政务中心(市工农南路150号)一楼大厅南通市司法局服务窗口(编号A71),联系电话为0513-59000861。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市政务中心领取证书,不得请人代领。因出国、在外地上学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领证的,可与南通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联系申请暂缓领证。(南通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电话:0513-59002216)

  (二)市内可以到达市政务中心的公交线路有11、13、15、22、33、37、39、40、48、77、301路。

南通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