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公告公示

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公证处大厅接待椅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 装备财务保障处 发布时间:2020-03-02 字体:[ ]

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公证处大厅接待椅项目拟采用询价方式组织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询价。

一、项目名称: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公证处大厅接待椅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1.6万元。

三、项目需求:

  采购内容

            参考图片

          技术参数及材质

  数量

  钢排椅

钢排椅.jpg

规格尺寸:1750*680*770mm

扶手,脚:采用实心铝合金材质,表面打磨抛光,除油除锈后静电喷粉/喷油处理。 座板:采用1.5mm优质不锈钢,除油除锈抛光打磨处理 横梁:冷轧钢板折压焊接成三角形,厚度1.5mm,除油除锈后静电喷粉处理 每个座板带边条宽:50cm

建议品牌:铭派博杰(浙江)、强力(北京)、圣奥(浙江)

  10套

1、报价时须注明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必须同时达到招标要求,否则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拟在建议品牌外自行选择品牌的,须在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并同时提交该品牌设备在品牌、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采购人建议品牌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①由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②产品使用说明;③生产许可证,且①②③项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厂家红章,且①②③项的原件同时递交给采购人;如不递交相关原件,则采购人不接受相关证明材料。经采购人组织专家论证,确认该品牌产品符合本项目相关要求的,将由采购人出具书面材料告知该投标人予以增加可选品牌,否则为无效投标。

2、主要技术参数:为鼓励不同品牌的充分竞争,如某主要技术参数属于个别品牌专有,则该主要技术参数不具有限制性,投标人可对该参数进行适当调整,并说明调整的理由。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货物或服务。

2、投标人须是所投品牌的生产厂商或生产厂商授权经销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参见附件)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及法定代表人、受托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受托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参见附件)

5、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参见附件)

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1-5项内容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须将上述材料及询价报价单一起装订并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逾时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3月6日上午11时00分前。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询价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崇文路2号)171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开标时间:另行安排时间。

六、其他

1、采购人将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询价。

2、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3、本次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6万元,超出限价作无效询价响应处理。

4、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原则即为:在全部满足项目需求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内“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报价相同则以抽签方式决定。

5、本项目报价包含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设备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合理利润、发票税金等一切费用。

6、采购人认为投标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被要求的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人将对其作为无效询价处理。

7、售后服务:中标供应商在验收合格后一年之内免费提供维修服务。中标供应商所提供的货品需经过采购人验收合格,方可交付安装使用。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货物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且安装、调试到位,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付清全款。

9、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全部交货。如不能按时交货,将作经济处罚(如延误一天,将进行人民币200元的处罚)及1年内取消本单位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10、中标供应商必须和采购人签订供销合同书。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通市司法局

联系人:居先生

联系电话:0513-59002211

八、询价公告及公告期

询价公告期为:自询价公告在“南通市司法局官网”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敬请留意。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询价公告各项内容,做好必要准备,按询价公告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项目的询价。

附件.docx

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公证处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