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公告公示

2020年花卉绿植租摆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 装备财务保障处 发布时间:2020-08-17 字体:[ ]

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公证处拟对机关办公业务用房花卉绿植租摆服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报价人参加该项目的询价。

一、项目名称:2020年花卉绿植租摆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人民币2万元/年。

三、项目地点:启瑞广场群楼二楼东北角。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行为能力。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具备花卉绿植等类似产品的生产、经营或租赁的相关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具有相同性质(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服务)的项目、成功案例和业绩(提供佐证材料)。

3、在南通市区具有盆栽花卉生产、养护基地,具备相应花卉养护设施的连栋大棚。(提供已满1年以上不动产证或土地租赁合同)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用工合同和连续12个月的企业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6、本服务项目须固定养护人员1名,每周服务次数不低于一次,养护管理人员要求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各项管理和操作并具备花卉园艺工专业技能证书(提供复印件)。

【特别提醒】供应商须认真对照询价通知中的资格要求,只有完全符合资格要求的,才能参与本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如不完全符合资格要求,故意参与询价响应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承担。资料经查实为弄虚作假的,将在网上曝光。

五、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应具备花卉绿植等类似产品的生产、经营或租赁的相关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2、具有相同性质(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服务)的项目、成功案例和业绩(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

3、在南通市区具有盆栽花卉生产、养护基地,具备相应花卉养护设施的连栋大棚。(提供已满1年以上不动产证或土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用工合同和连续12个月的企业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5、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

6、本服务项目须固定养护人员1名,每周服务次数不低于一次,养护管理人员要求具备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各项管理和操作并具备花卉园艺工专业技能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20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询价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图书馆1711室(崇文路2号)

3、开标时间:另行安排时间

4、采购人将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询价。

5、报价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6、本次项目最高限价2万元/年,超出限价作无效询价响应处理。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设备、耗材、税金、验收等一切与完成本项目相关的费用,本项目所有费用以项目总价形式一次性包定,请各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7、服务期内,采购人若追加采购数量,成交单位须按本项目投标报价中的单价执行。

8、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原则即为:在全部满足项目需求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四款内“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总价最低为本项目成交单位。

9、采购人认为报价人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被要求的报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人将对其作为无效询价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居先生,联系电话:0513-59002211。

附件:附件.doc

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公证处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