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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证有效期延期的公告

来源: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发布时间:2019-12-31 字体:[ ]

为确保行政执法证件换发期间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现决定将我市发证日期为2017年1月1日的《江苏省行政执法证》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延期期间,行政执法人员凭原证件继续履行相关执法职责。

特此公告。

南通市司法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