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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统一公示平台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采购公示

来源: 装备财务保障处 发布时间:2019-07-18 字体:[ ]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统一公示平台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二、采购主要内容:南通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统一公示平台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三、项目预算: 3万

四、项目需求:见附件。请下载。

五、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与相关说明:2014 年开始,南通市司法局的信息系统安全服务均由江苏正信信息安全测试有限公司提供,江苏正信信息安全测试有限公司对我单位的信息系统熟悉,安全服务及时有效,双方合作顺利,故2019年的我单位行政执法统一公示平台系统等级保护测评选择由江苏正信信息安全测试有限公司提供。

六、供应商名称:江苏正信信息安全测试有限公司

七、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1、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供应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 2019 年7月25日10:00

3、谈判地点:图书馆综合服务中心1709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谈判联系人: 张晶韡 ,电话: 59002212

八、供应商需递交的材料

1、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2、供应商简况、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货进度与售后服务承诺(加盖公章);

4、详细的报价依据和清单(加盖公章)。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牢固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活页或拉杆夹装订,否则不予接收。谈判文件上要明确标注供应商全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谈判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公章。

九、谈判原则

1、供应商参加单一来源谈判时,不按本公告第六点要求提供齐全谈判材料的,将被拒绝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查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响应采购需求程度及偏差程度。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遵循物有所值和价格合理的原则商定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然后集中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进行谈判,供应商第一次报价超项目预算的不予接收,谈判报价原则上不超过3次,超出商定的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本次谈判予以终止。

3、谈判成功后由南通市司法局网上公布成交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发出成交通知书

南通市司法局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南通市司法局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1、《成交通知书》网上公布成交结果后未收到质疑后5日内签订合同。签订采购合同一式四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南通市司法局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南通市司法局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南通市司法局提出验收申请,南通市司法局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采购中心、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

3、南通市司法局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南通市司法局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5、款项由南通市司法局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不得故意拖延支付时间。

十二、费用

供应商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单一来源谈判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南通市司法局行政执法统一公示平台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项目需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