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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 公共法律服务处 发布时间:2021-06-17 字体:[ ]

根据司法部《关于通过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第5号)及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审核授予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工作的通知》,现就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1年6月23日9时至2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已取得2020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二、现场提交材料

选择在南通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人应于7月5日至9日期间,到南通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

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至少到2021年7月底,居民身份证过期或即将过期的,应及时补办或提供临时身份证。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毕业证书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毕业证书上的身份信息与身份证上的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需开具相关证明。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南通市司法局工作人员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公告。

四、相关事项

(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应当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因出国、生病住院等无法到现场办理的,应与南通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联系,根据要求,提交相关证明和办理委托手续。

(二)现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各位申请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地的防疫规定,在到现场提交材料时,应佩戴口罩,根据工作人员的要求出示健康码,并与他人保持适当距离。

(三)办理地点和时间

办理地点:南通市崇文路2号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大楼1631室南通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联系电话:0513-59002216。

办理时间:7月5日到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南通市司法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