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公告公示

南通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 南通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2-06-22 字体:[ ]

根据司法部《关于通过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第5号)、江苏省司法厅《关于通过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1日9时至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报名时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我市不办理此类申请事宜。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南通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已取得2021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选择在南通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人应于2022年7月12日至15日期间,到南通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公告。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应遵守国家和本地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进入受理场所时,依照要求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提交申请材料时,遵守秩序,与他人保持至少1米距离。

(二)南通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

地址:南通市崇文路2号南通市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大楼1631室

电话:0513-59002216

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30——5:00

南通市司法局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