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司法厅的通知要求,南通市司法局从8月20日起发放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将发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证对象:通过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且在南通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发证时间:2019年8月20日至8月23日,工作时间为9:00-11:30,13:30-17:30。
三、发证地点:南通市政务中心(市工农南路150号)一楼大厅南通市司法局服务窗口(编号A71),联系电话为0513-59000861。
四、注意事项:
(一)领证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市政务中心领取证书,不得请人代领。
(二)因出国、患病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领证的,须向南通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提供证明,申请暂缓领证。(南通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电话:0513-59002216)
南通市司法局
2019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