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公证处:
你部门报送的2020年度部门决算已收悉。你部门对所提供的部门决算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自觉接受人大、财政、审计等对本部门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现批复你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决算收支余情况
(一)批复你部门2020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4090.51元,本年收入4488224.18元,本年支出4488224.18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零元,结余分配零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090.51元。
(二)批复你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4090.51元,本年收入4488224.18元,本年支出4488224.18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4090.51元。
(三)批复你部门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零元,本年收入零元,本年支出零元,年末结转和结余零元。
(四)批复你部门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零元,本年收入零元,本年支出零元,年末结转和结余零元。
二、相关工作要求
部门决算批复后,按照“统一公开口径、统一公开格式、统一公开方式”的要求,各部门应认真做好决算公开工作。
南通市司法局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