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目录 > 公告公示

南通市司法局政府法制工作系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来源: 装备财务保障处 发布时间:2021-05-26 字体:[ ]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司法局政府法制工作系统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维护。

二、项目预算:6万元。

三、项目需求:

1.需求内容:为南通市行政执法统一公示系统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维护服务。

2.单一来源原因:为保障系统平台运行的稳定性、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实现系统之间的兼容性、衔接性以及数据的一致性,该维护项目仍由南通市司法局政府法制工作系统项目的开发商江苏中威科技软件系统有限公司承担。

四、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江苏中威科技软件系统有限公司。

五、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1.公示期: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2.供应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6月3日(周四)下午13:00。

3.谈判地点:南通市司法局16楼南。

4.需求联系人:李先生;电话:59006696。

5.谈判联系人:顾先生、居先生;电话:59002212、59002211。

6.监督电话:59002298。

六、供应商需递交的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法人/负责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备查)。

3.供应商简况、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维护服务承诺加盖公章;服务期限:2021年。

5.商务报价清单(加盖公章)。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牢固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均需采用4纸(图纸等除外),不允许活页或拉杆夹装订,否则不予接收。谈判文件上要明确标注供应商全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谈判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公章。

七、项目服务内容:

1.月度维护:供应商负责派遣一名专业工程师每月度到达采购方现场一次,完成维保服务工作任务事项、到达采购方现场询问服务需要、接受合同范围内采购方的派工工作。

2.紧急报修:在协议期内软件发生故障后,采购方尽快与供应商联系,告知故障起因、现象及程度,供应商应优先派工,到达现场进行现场服务,尽快排除故障。紧急情况下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3.技术培训:不定期举办用户培训和主题技术交流活动;采购方可根据需要提出培训需求。供应商根据实际情况,有偿或免费向采购方提供培训环境和培训业务。

4.咨询评估:供应商在现场服务时,将处理过程告知采购方,并按实际情况提出建议提醒;认真回答用户的技术问题;根据采购方需要,并在采购方的要求下提供设备使用评估报告和系统改良方案,为用户优化系统功能,提供参考建议。

5.方案顾问:根据采购方需要,并在采购方的要求下帮助进行信息化建设,提供设计解决方案。

八、谈判原则:

1.供应商参加单一来源谈判时,不按本公告第六点要求提供齐全谈判材料的,将被拒绝进行谈判采购。

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查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响应采购需求程度及偏差程度。采购人员应遵循物有所值和价格合理的原则商定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然后集中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进行谈判,供应商第一次报价超项目预算的不予接收,谈判报价原则上不超过3次,超出商定的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本次谈判予以终止。

3.谈判成功后由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出具成交报告。

九、成交通知书:

南通市司法局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合同签订与付款:

1.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签订合同。签订采购合同一式四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由服务采购方支付供应商维护费用总额的50%;服务采购方在合同到期7日内支付维护费用总额的其余50%。

3.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南通市司法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