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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三+”跑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速度

来源: 海安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8-13 字体:[ ]

海安市司法局坚持内挖潜力,外引人才,不断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通过一般程序听证审、简易程序快速审,不断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自2021年7月1日完成行政复议案件集中管辖至今,收案数达上半年的58.6%。

“外引+筹建”,确保改革平稳过渡。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5月份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从律师事务所选定法律助理3名,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提供协助。5月2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海安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实行集中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通告,明确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司法局、人社局、市委编办等单位,研究解决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问题。近日,市委编委会讨论通过在市司法局成立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行政复议应诉服务中心的方案,核定事业编制5个。在中心人员到位之前,市政府同意从各行政机关从事复议应诉工作的人员中借调2名至司法局复议应诉科工作,确保复议体制改革平稳过渡。

“规范+创新”,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推动印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行政复议救济途径告知事项的通知》,规范行政复议申请权利告知。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案件受理窗口以及各区镇、街道的行政复议联系点,主动公示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办事指南等,通过海安日报、市政府门户网、尚法海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做好体制改革的宣传工作,畅通基层群众行政复议渠道。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制定立案、审理、送达、公开、归档等工作制度,以制度建设和流程规范保障办案公平公正。从改革案件审理机制入手,根据案件的不同类型,实行繁简分流、分类审理。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压缩法定复议期限,书面审查依法快速办理。创新案件审理模式,采取案审会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审理方式,重视现场调查,引入“质证”“辩论”等程序,力争每起案件都办成“精品”、办成“铁案”。今年就某公司不服工伤认定申请行政复议案,采取案审会+实地调查方式查清劳动关系主体和案件事实,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考核+追责”,促进争议实质化解。实行最严格的行政复议案件考评办法,将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比重纳入考核,对行政复议案件败诉实行累进扣分。8月5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关于2020年以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关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进一步压实各单位主体责任,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能力水平,推动依法行政。截至7月底,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3件,撤销、确认违法5件,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实质化解行政争议22件,彰显了权利救济价值基础。会同纪委监委开展行政复议案件败诉、决定未履行等情形的追责工作,将因主观原因导致案件承担不利后果的线索移交纪委监委,真正将依法行政的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