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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领导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四个结合”突出新使命新要求

来源: 崇川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6-12 字体:[ ]

6月8日下午,崇川区委组织部、崇川区司法局在社会治理中心听证大厅,组织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本次考试内容突出“四个结合”,凸显领导干部新时代任职新使命和新要求,11名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在任前顺利通过组织考核,交出满意的法律答卷。

一是与学习《宪法》相结合。法治观念是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内在动力和力量源泉。如何顺应新时代发展,回应人民群众期待权益保障、权力受制约,公正可预期的时代关切,是新任职领导干部在新岗位上的首要课题。将新《宪法》的学习与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相结合,既树立崇尚宪法法律权威,又提升依宪执政的能力,为法治崇川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与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相结合。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将《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内容与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相结合,同时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念,既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又检验新任职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严格履职能力和服务能力,增强领导干部在新形势下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是与“解放思想”相结合。当前,全省上下开展“解放思想、追赶超越,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崇川区在普法工作中坚决落实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部署,将高质量发展与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相结合,法治命题“高质量发展大讨论,着眼区情,谈谈如何进一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促进新任职领导干部在新岗位上勇于担当、敢于作为,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四是与“以案释法”相结合。为进一步发挥“以案释法”典型法治宣传案例的作用,崇川区将全区典型宣传案例纳入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内容,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此次考核案例分析:崇川区某街道未能按时依法答复当事人申请“项目拆迁信息公开”,由于“慢作为”在行政诉讼中一审败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以此“典型性”案例开展讨论分析,让警钟长鸣,提醒新任职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坚定支持者、捍卫者。

8年来,“逢提必考”是崇川区一直坚持落实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通过对拟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以考促学,以学促用,进一步增强了任命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忠实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的积极性,有效地提高了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公正司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