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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司法局“四改”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来源: 海门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12-28 字体:[ ]

今年以来,海门市司法局积极回应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要,在基本建成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础上,按照“公益、均等、优质、普惠”要求,坚持平台建设和队伍建设两手齐抓、政策创新和机制优化同步推进,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改革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共享法治带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改革体制机制,推动品牌化向体系化改革。将公证、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统一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对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实战化、精准化建设等内容,进行科学布局,明确了“一条主干、四张网”的总路径。

改革平台建设,推动碎片化向融合化改革。严格按照统一标识标牌、服务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日志的“四统一”标准,市镇村都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平台;在重点民生部门设立了项目招商、交通事故、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服务三农等11个特色法律服务岗,形成了内容丰富、功能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体系,让公共法律服务“小舞台”,在经济转型和社会转轨等发展变革中充分发挥“大作为”。

改革运作模式,推动单一化向多元化改革。通过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按照织密“四张网”,健全完善全市四大类25个服务项目的公共法律服务清单,建立了供给标准、评价标准、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等服务标准,为群众提供更多实实在在、有保障的法治“福利”。

改革力量分配,推动差异化向均等化改革。主动对接党政机关,牵线骨干企业,挂钩区镇,联系基层群众,结对特殊群体,注重精准发力,推动惠民举措落地生根。推行“大队+分队”12348法律服务模式,“风险防范、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法律服务团实施“百群联万家智慧法务”工程,成功承办首例行政诉讼法律援助案件、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第一案等,让法治成果更为均等、公平地惠及普通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