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工作动态

如皋:四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

来源: 如皋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9-09 字体:[ ]

如皋市司法局将每周星期二作为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安排一名局领导坐班接待,重点针对复杂疑难法律问题和倾向性问题,整合全局资源,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一是落实领导坐班制度,实现共同参与。根据局党组进行讨论,对全体局领导进行了统计安排,制订好值班表,并将值班表通过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途径进行公示,便于群众进行监督。相关科室负责人根据带班领导分工内容,将日常工作当中遇到服务需要相对较为复杂的当事人提前通知,并做好相应准备工作。提前公示一方面便于群众选择,另一方面也利于群众监督。领导班子成员都能做到以身作则,按照排班表,按时带头做好接待工作。从而将领导接待日制度落到实处。

二是落实首问负责制度,提升接待效率。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的落实,主旨是为了提升服务效率、解决疑难杂症、把握社会脉搏。为达到高效、便捷的目标,提升群众满意率,对接待领导干部实行了首问负责制,要求带班领导一路跟踪到底,直至问题得到解决。接待日除局领导干部坐班接待外,法律援助、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等部门都能积极参与,协同配合,发挥职能,形成合力,为社会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能当场解决的问题绝不拖延,不能当场解决的问题由当日带班领导干部负责一问到底。

三是规范服务标准制度,优化保障质量。如皋司法局以“标准化”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在硬件设施建设上,为来访群众和当事人设立等候区、提供茶水、笔、纸、应急药物、雨伞等便民物品。摆放法律宣传资料和报纸杂志,在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公共法律服务流程和法律法规知识。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援中心、公证处等窗口部门柜台安装电子评价器,便于来访群众即时评价。设立共产党员示范岗和青年文明示范岗,配带胸牌,摆放桌签,亮明身份。规范办理流程,明确办理时限,提供优质服务。制定领导值班安排表,明确值班和接待时间,并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显示屏、司法行政微博、公众号等提前公示,方便群众了解和参与。加强接待场所管理,维护好接待日工作秩序;

四是落实跟踪督查制度,做好后续服务。充分听取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建议,了解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和满意率,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记录在案,落实好处理部门和人员,明确办理时限,跟踪督查,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每月安排人员对当月未解决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及时督促带班领导做好后续服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交局党委会召开会议进行讨论,研究对策措施,总结经验教训,将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推向深入。

自接待日制度落地以来,如皋市司法局领导干部坐班接待群众来访178人次,收到群众提出的各类宝贵意见和建议36条。通过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局领导自觉主动做好一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利于不断改进服务群众工作方式,完善建设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进一步为群众提供普惠精准、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