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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三聚焦”确保矛盾纠纷不上交

来源: 如皋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9-09-27 字体:[ ]

如皋市司法局坚持和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始终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要求,聚焦纠纷源头治理、化解实战能力、基础规范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独特作用。

一、前移隘口,聚焦风险防范,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利用人民调解组织人熟、地熟、情况熟优势,组织全镇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到“四到位”,即工作部署到位、应急处置到位、沟通联系到位和督促检查到位。完善市、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调解网络”及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形成上下联动、整体联通的大排查大整治格局。根据纠纷类别,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重大、复杂性纠纷,引入多元调解机制联合调处,对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走诉讼程序,实现矛盾不上交。

二、修炼本领,聚焦素质提升,提升纠纷化解实战能力。提升能力素质,组织全市范围培训,市、镇、村三级调解队伍分批培训,保障基层调解员能结合本地区矛盾纠纷转型特点,随时针对矛盾纠纷的形式特点,准确做出预判、预见和预防,加强新任专职调解员的培训,做到既具有岗前培训的入门性质,也具有应知应会的导向功能。参与旁听庭审,通过组织模拟法庭进村居、观摩调解面对面拍摄现场等活动,丰富基层人民调解业务培训新形式。建立联络桥梁,通过与各村居法律顾问建立调解工作微信群,建立长效的联络指导机制,调解员之间老带新,互帮互助、律师专家线上线下指导,有效促进调解员素质提高。

三、夯实基础,聚焦体系标准,强化人民调解建设规范。规范品牌建设,积极打造一批“社会知名度高、调解工作能力强、调解工作业绩突出、广大人民群众认可”的品牌调解室。目前,全市建有以个人命名品牌调解室28家,其中“兰馨调解工作室”的“三人”做法得到省市各级妇联及司法行政部门的高度认可。规范文书卷宗,全市统一制定下发人民调解文书格式,规范人民调解文书的制作与填写,从申请、受理、笔录、调解协议书等基本文书抓起,统一格式、统一要求。规范补贴制度,严格依规做好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的申报、案件评查和审批发放工作,把业务规范化、培训规范化、评查规范化、补贴规范化紧密结合在一起,最大限度发挥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的效能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