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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成常态

来源: 海安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18-07-11 字体:[ ]

今年以来,海安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围绕群众需求,全面整合资源、集中力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引导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成新常态。

参与调解。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创设“121”工作机制,由一名律师、两名调解人员及一名信访干部联合组成调解小组,共同化解重大疑难复杂纠纷,成立以来,已调处矛盾纠纷近20起。在劳动争议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律师每日驻点接受咨询,本着“调解为先”的方针即时与专业调解员、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劳资纠纷调解工作,已接待来访咨询530人次、电话咨询295人次,组织各类劳动争议事项调解180余件。

参与信访。选任优秀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各10名作为信访工作志愿者,纳入全市百人信访评议团,发挥第三方中立、专业特点,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维权,为疑难信访案件提供公平、公开、民主的法治保障。建立律师参与信访制度,每周安排律师在信访局值班,参与领导接访,在市检察院、法院设置律师接待窗口,律师定期参与涉法信访案件处理,常态化提供法律服务。今年以来,已接待来访群众206人次。

参与法企对接。组建上市企业法律服务团,整合律师骨干法律服务力量,开展“法企同行”等专项行动,深入拟上市大型企业2家,举办法人代表风险防范专题讲座2场,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2条,化解矛盾纠纷7件,完善内部治理、解决涉法问题5个。搭建法企对接平台,推动全市亿元企业法律顾问配备率达85%,年内确保100%全覆盖。

参与政府中心工作。策应海安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建立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法律服务团队,对接法律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组织普法宣传、进行法治讲座、处理涉法事务,以有效的法律服务丰富文明城市创建内涵。聚焦“乡村振兴”战略,组织法律风险防范巡回专题讲座,帮助村居健全完善工作职责、合同印章管理办法、法律纠纷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不断研发精准化法律服务产品,为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力。

参与社会治理。将律师、律所列入海安网格化治理大模块,建立“片区法律服务制度”,一个律师挂钩一个村居、一个律所结对一个区镇,了解社情民意、宣传法律法规、共谋发展对策,律师为联系点上法律课626场,化解矛盾纠纷1123件,代理法律事务739项。江苏紫石律师事务所在市广播电台开辟“律师在线”专栏,成为“法治海安”专题的固定栏目,解答咨询近万人次,跟踪处理农家纠纷80多起。(范田晶)